耳闻目染中是否听闻邻里贵亲家中男丁,因女方索要高额彩礼而愁眉不展?
更有种种彩礼恶习而毁了原本如胶似漆的一桩桩感情。
彩礼习俗演变至今,女方只知索要彩礼,却不知“彩礼”二字的背后,女儿所需背负的责任。
中华文明最早出现彩礼习俗可追溯在西周时代,周朝的《仪礼》“纳征篇”是目前已知最早记载彩礼习俗的文献。
纳征,即为彩礼交付,《礼仪》六礼明确记载了纳征后女方父母及女儿需尽的责任:
也就是后世所谓的开脸,以见证女儿为初嫁血红之身。
现如今想找初嫁仍是血红之身的,也许还有。
迎娶当日,女方父母只能送亲至院门门口,自此女儿再无与娘家丝毫瓜葛,除娘家婚丧嫁娶回门之外,一切迎来送往皆有女婿出面承担,如有例外,则视为被婆家赶出,女方亲父需备重礼登门再送女儿以示歉意。
如今呢?回娘家还不是摔门就走,美其名曰谁家都是一个孩子,可索要彩礼的时候为什么不想想男方家里也是一个孩子?
入门之日,女方自去原有姓氏,自此入族男方族姓,这一习俗远比西周要早,可归纳在夏末商初时代,后至西汉,女方可保留姓氏为名,也就是我们后期所见王刘氏、李陈氏等等。
现如今,别说改姓更名,连生的孩子该跟谁姓都是夫妻双方争议点。
这个就不必解释了,自东周起,婚配女子如有暗藏隐香,即以编笼裹以浸河。
现在可能理解不了旧社会的这一恶习,毕竟男女平等,但在古代,甚至直至二十年前的云贵山区,这一习俗仍被坚守,其实理解起来也并不难,老子花钱买了你,谁知还附送一顶绿帽,这有违古代的商品交易原则。
现如今?呵呵!
仍有十几条默认规则,在下不想壹壹列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