刑事拘留的条件和程序是什么?

100次浏览     发布时间:2024-10-20 08:15:39    




01刑事拘留的条件是什么?

《刑事诉讼法》第八十条规定: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,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:

1、正在预备犯罪、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。

2、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。

3、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。

4、犯罪后企图自杀、逃跑或者在逃的。

5、有毁灭、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。

6、不讲真实姓名、住址,身份不明的。

7、有流窜作案、多次作案、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。







02刑事拘留的程序是什么呢?



1、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认为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,应填写《呈请拘留报告书》,注明有关情况和理由,经部门领导审核,由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,签发《拘留证》。

2、检察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时,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,部门负责人审核,由检察长决定,再送交公安机关执行。

3、对于情况紧急来不及办理拘留手续的,人民检察院可以先行将犯罪嫌疑人带至公安机关,同时立即办理拘留手续。

4、由于我国法律规定,拘留由公安机关执行。因此,对于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犯罪嫌疑人的,应当由公安机关执行,必要时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执行。

5、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,应持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签发的《拘留证》,向被拘留人出示,并宣布对其实行拘留。然后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字、盖章或按捺指印。被拘留人拒绝签字、盖章或按捺指印的,执行人员应在拘留证上注明。







03刑事拘留的期限是多久?

刑事拘留的期限最长不会超过三十七天。

《刑事诉讼法》第九十一条: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,认为需要逮捕的,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,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。在特殊情况下,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。

对于流窜作案、多次作案、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,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。

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,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。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,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,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。对于需要继续侦查,并且符合取保候审、监视居住条件的,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。

相关文章

艺的成语有哪些(现实中的成语:才疏艺广)

2025-08-21 00:28:56

墨绿色怎么调参数(教你轻松调出墨绿色)

2025-08-21 00:28:17

斗字开头成语有哪些(一天一成语:斗筲之器)

2025-08-20 00:36:32

专业技术职称怎么填呀(什么是职称?)

2025-08-20 00:26:08

八门遁甲顺序图解(奇门遁甲,八门排布规律与方法)

2025-08-19 05:31:50

世界上最大的食肉恐龙排行榜(世界十大系列——最大食肉恐龙)

2025-08-19 03:08:40

左传善莫大焉上两句是什么(人谁无过,过而能改,善莫大焉,这句话究竟是什么意思)

2025-08-18 04:46:20

艾格蒙联盟是干什么的(如何取得加拿大MSB牌照?)

2025-08-18 03:57:53

世界立定跳远纪录是多少米(世界上跳最远的人,这都不是跳远,这是在飞!)

2025-08-17 03:46:55

绝地求生录像怎么快进和倒退的(绝地求生回放怎么快进拉进度条 )

2025-08-17 02:26:52